公告日期:2017-09-2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在《 证券时报》 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 www.zsfund.com)发布了《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盈信用债
债券型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二次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17: 00 止(送达时间以
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 2017 年 10 月 18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联系人:楼羿南
联系电话: 021-6035083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说明
书》 (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即在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 //www.zs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
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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