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湾”、“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港湾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 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4,319.34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09.34 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76.6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37,578.82 12,697.65
2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30,279.00 15,279.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合计 91,857.82 51,976.65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最高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和期限
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组织相关部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严格控制风险。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受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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