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2831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或“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
导期限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 马如华、文光侠
联系电话 021-5252333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春雪食品
股票代码 605567.SH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 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法定代表人 郑维新
董事会秘书 李颜林
联系电话 0535-77767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9 月 3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682 号”《验资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春雪食品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