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上市公司”、“公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541,111,320.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41,222,417.40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3,675.54
理财产品收益 B3 6,672,661.27
项目投入 C1 159,016,700.1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09,915.22
理财产品收益 C3 2,677,023.85
项目投入 D1=B1+C1 500,239,117.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43,590.76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9,349,685.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51,065,479.0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1,065,479.10
差异 G=E-F -0.01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0.01 元系发行费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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