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春雪食品资讯
2024-04-26 2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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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存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鸡肉、牛肉等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以及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 公司在存货购买、保管、销售、领用、盘点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存货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存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存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产品损失;

(三)存货业务请购依据不充分,采购批量、采购时点不合理、相关审批程序不规范、不正确,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资源浪费或发生舞弊;

(四)存货业务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产品账实不符和产品损失;


(五)存货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存货损坏、变质、浪费、被盗和流失等;

(六)存货盘点工作不规范,可能由于未能及时查清产品状况并做出处理
而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资产和利润虚增。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存货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应科学合理;

(二)存货请购的事项应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充分适当;

(三)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明确规范;

(四)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需按照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记录;

(四)存货销售或领用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五)存货退回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六)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第六条 公司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公司需严格按照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审批人应根据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九条 财务部是公司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是办公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家具需求计划的提出、报批、送交行政部采购申领及领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
产品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条 非工程类存货采购和审批适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业务》的有关规定,工程类存货采购和审批适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一条 非工程类存货验收适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需按照存货保管制度,行政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保管人员对入库后长期未领用的存货,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报告。

存货保管的要求:

(一)应按仓储货物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 鼠、防盗、防爆和防变质等措施;

(二)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库房;

(三)贵重物品、经营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应实现专门的场地 保管;

(四)公司应重视经营现场的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 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十三条 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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