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与开发
春雪食品资讯
2024-04-26 20: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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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与开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
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研究与开发,是指公司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
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研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 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
浪费。

(二) 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
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三) 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研发工作,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
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规范研发行为,促进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章 立项与研究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发项目立项申请,
开展可行性研究,成立小组就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

第六条 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
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发能力、工厂生产能力、成本控制及质量把控能力。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
岗位责任制, 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 公司应当跟踪检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有效规
避研究失败风险。

第八条 公司对研发过程进行管控,过程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危害分析及风
险评估、样品试制、大线试生产、大线小批量生产及产品再确认。研发中心全程提供工艺指导及技术改进,公司品管部对产品质量及安全进行管控。具体控制情况如下:

(一)危害分析及风险评估:品管部自原材料来源及添加剂用量两方面出发对产品进行管控,以保证食品安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保护企业利益。

(二)样品试制、大线试生产、大线小批量生产:研发部、品管部、生产车间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情况以及客户反馈,改进产品制作工艺,使之在成本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符合市场需求。加工工艺需生成《加工工艺单》,最终形成产品档案。

(三)产品再确认:产品再确认由生产部组织研发中心及品管部共同执行。当产品工艺发生更改,应填写《工艺更改表》,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最终交由工艺员、品管部、研发部存档。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
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研发中心就研发项目成果按产品进行汇总,形成《产品档案》,归档保存。

第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在招聘关键人员时,
于劳动合同中就技术保密进行协议约定,以保护研发成果。

第三章 开发与保护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研究成果的开发,形成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
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的开发应当分步推进,通过试生产充分验证产品性能,在获得市场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商业秘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借阅和使用。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究成果。 产品研发分模块进行,研发中心科员就研发项目成果按产品进行汇总,形成《产品档案》,经由研发中心科长审核确认后,由研发中心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研发活动评估制度,加强对立项与研究、开发与保
护等过程的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研发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活动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 评审与验收

第十四条 新产品研发完成以后,由研发部门组织销售业务人员、销售经理
及研发部负责人共同现场品尝,从色泽、品相、口味等多方面评价,通过后方可试生产。大宗产品还需要营销总监、总经理参与验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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