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晨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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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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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1996年5月成立,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截止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名。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实现收入总额7,886.61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拟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3年8月18日,在半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苏亚金诚对中期报告进行了审阅。

(四)2023年10月27日,在三季度报告工作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苏亚金诚对于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

(五)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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