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瑶健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均瑶健康资讯
2024-04-18 1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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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第
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长应当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董事
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六)根据需要,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
议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外捐赠
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含 10%)以上至 50%(不含 50%)之间;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含 10%)以上至 50%(不
含 50%)之间,且绝对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含 10%)以上至 50%(不含 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含10%)以上至 50%(不含 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含 10%)以上至 50%(不含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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