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17日报送)
园林股份资讯
2019-06-21 22:15: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6-2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二〇一九年六月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033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125.805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

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3、本公司股东风舞投资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除向园融集团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公司股东亿品创投、南海成长、元京投资、金海棠雨露、金

海棠阳光、融银黄海、舟洋创投、杭州叩问、上海仰岳、青岛仰

岳、沃石投资承诺: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

孙立恒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