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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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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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于 2011 年 7 月成立。
总部设在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38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天健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
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天健所审计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2024 年 2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
召开审中沟通会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
召开审后沟通会议,就审计报告意见进行了讨论。天健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计报告(草案)进行了审阅。
三、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天健所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健所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天健所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天健所审计小组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其中包括 5 名注册会计师,小组主要成员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所有组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四、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三个层次的具体审计计划,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为完成审计任务、控制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天健所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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