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按贵司今年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四章第32、33条,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
罗曼股份股友
2023-02-20 12:33:00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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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尊敬的董秘,按贵司今年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四章第32、33条,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供持股证明等文件查询股东数——请问将相关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够查到? 【答】罗曼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对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户数进行披露。若您希望获悉非报告期股东人数可以通过查阅股东名册的方式来实现,您可以将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披露的邮箱IRmanager@luoman.com.cn,经核实之后,您来公司办公现场查阅即可。感谢您的关注。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享有查阅权。“查阅权”是一种查看的权利,可以对法定可查的文件进行查看阅读,但不得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拍照、翻录、翻扫等)对相关文件进行复制,查阅应当现场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要求查阅前,上市公司应当对股东身份进行核实。在现场查阅当时,查阅人应当是上市公司股东。股东应当向上市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持股证明、股票对账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 ,以供上市公司核实其股东身份。为确保股东在查阅时点仍具备股东身份,公司还将请股东在查阅现场登录本人股票账户等方式予以核实。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受到保密义务的制衡。股东所查阅获悉的信息不得告知或泄露给其他主体。为保障上市公司合法权益,股东查阅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2023-02-22 13: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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