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凯迪股份资讯
2024-04-29 16:19: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54,894,073.72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6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为 70,198,912 股,以 70,198,912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499.5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 3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