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未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内部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先生《关于提
议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9,由董事长何培富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6/26,由董事长何培富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500 万元~3,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6.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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