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你好,贵公司股票连续两天跌停、为什么不发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答】
国光连锁: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情形,属于异常波动。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12月7日三个交易日内日股价跌幅与上证指数的偏离值累计为-17.91%,未达到-20%的股票异常波动情形。感谢您的关注!¶¶2023-12-08 1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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