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9.0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14.75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16.89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71020510120100086199)人民币13,191.2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288888)人民币32,106.6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6.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014号)。
2、2023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万张,面值总额36,913.50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
坐扣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77)人民币9,189.3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776688)人民币2,29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99)人民币5,114.8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1211026029200586882)人民币19,564.56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债权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717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 备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3050165653509288888 321,066,600.00 - 于 2023-12-29
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371020510120100086199 131,912,063.16 - 于 2023-12-29
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销户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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