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39,371.00 25,000.00 浙江越盛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9,371.00 2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30,908.03 25,000.00 浙江越盛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0,908.03 2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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