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4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类一年期内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76.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45,837.93 29,812.98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8,862.60 5,763.37
合计 54,700.53 35,576.35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短期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本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产品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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