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500 万元~4,5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5.5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5.3580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5%
实际回购金额 37,996,018.9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9.20 元/股~38.0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15,332,567 股。公司对回购股
份的金额及数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5.56 元/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984,251 股(含)至 1,265,467 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30%。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053,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回购最高价格为 38.00 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为 29.20 元/股,回购平均价格为 36.06 元/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权益分派的权利),使用资金总额为 37,996,018.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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