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088:冠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冠盛股份资讯
2020-08-13 1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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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4


股票简称:冠盛股份 股票代码:60508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〇年八月


特别提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两位,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家儒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 ZHANG Mengli(章孟丽)、Richard Zhou(周隆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温州大成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 Alpha Holding Ventures Limited 和 New Fortune International Group
Ltd.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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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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