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龙高股份资讯
2024-12-13 1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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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

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情况说明

2024年9月20日,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汇金”)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南投”)签订《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投资集团和文旅汇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紫金南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4.93 元/股,其中投资集团转让12,7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文旅汇金转让20,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

此外,根据协议约定,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杭国投”,紫金矿业控股股东,属于紫金南投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公司2,8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转让给紫金南投,转让价格为14.93元/股。
上述交易完成后,紫金南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紫金南投承诺自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集团及文旅汇金转让股份方式为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集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旅汇金)》。

二、国资监管部门批复情况

2024年12月12日,投资集团收到龙岩市国资委出具的《龙岩市国资委关于龙高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龙国资〔2024〕114号),龙岩市国资委原则同意龙高股份引进紫金矿业全资子公司紫金南投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集团、文旅汇金和兴杭国投以14.93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紫金南投转让龙高股份的股份,其中投资集团转让12,798,900股、文旅汇金转让20,160,000股、兴杭国投转让2,881,100股,合计转让35,840,000股,占龙高股份总股本的20%。
三、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投资集团、文旅汇金出具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告知函》,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于近日签署了《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将原协议第4条“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条款修改并替换。

原协议约定 补充协议约定

协议各方:

甲方(受让方):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1)(出让方):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出让方):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出让方):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1 共管账户安排 4.1 共管账户及保证金安排

4.1.1 各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 4.1.1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国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甲方名义开立由甲、 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乙双方作为共同监管方的共管账户,作为甲 指定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方向乙方(1)、乙方(2)、乙方(3)支付 户(以下简称“公共资源公司”)(账户名
股份转让价款的专用账户。 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
4.1.2 共管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应为甲 行账号:6232811880000064334,开户行:龙
方及乙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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