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综合考虑经营业绩、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各中介机构反复审慎沟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
3、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陕西美
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受理序号: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7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其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4、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美邦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1 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5、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并进行公开披露。
6、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进行披露。
7、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补充公告》,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第六条的要求对豁免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定对调整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
8、2023 年 11 月 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美邦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19 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9、2023 年 11 月 28日,公司披露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对《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19 号)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10、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进行披露。
11、2024 年 5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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