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 号)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1年 9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人”)作为美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美邦股份进行持
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年 9月 16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现就 2023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在 2023
年度完成如下持续督导事项:
序号 督导事项 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经制定
了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保荐人已与美邦股份签订保荐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协议,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
通过日常沟通、现场办公和检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美邦股
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公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2023 年营业收入为 69,902.69 万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85%;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755.7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0.33%,保荐人积极与公司进行
沟通了解情况,督促其加强防范
相关经营风险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美邦股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份未发生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美邦股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份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向上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
公司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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