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继峰股份资讯
2024-04-25 18: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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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116,786,419 元。 1,266,076,241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为
2 1,116,786,419 股;公司的股本结 1,266,076,241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1,116,786,419 股。 构为:普通股 1,266,076,241 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 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实行持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实行
4 续、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持续、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发展。 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但以现金分红为主。 方式分配利润,但以现金分红为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 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
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
比例: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 比例: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 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公司以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 时,公司以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 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 资者回报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
金分红政策: 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政策: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

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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