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甬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事项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0 号”《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7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872.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61.8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11.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9]4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 117,511.00 117,511.00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623.67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97,774.17 万元(含累计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47,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承诺本次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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