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股票简称:松霖科技 股票代码:603992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SOLEX HIGH-TECH INDUSTRIES CO., LTD.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东路 18 号 4 楼 A06)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零一九年八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霖科技”、“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松霖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吴文利女士夫妻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松霖投资、周华柏先生、周丽华女士、周美华女士、吴雄志先生、联正智创、信卓智创、励众合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其他股东陈斌先生、周进军先生、魏凌女士、粘本明先生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华松先生、吴文利女士、陈斌先生、魏凌女士、粘本明先生、吴朝华女士、李丽英女士、杨玲女士、肖明先生承诺: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承诺不因工作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内容。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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