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松霖科技资讯
2024-04-29 18:08: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受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234 人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2,272 名

诚信记录:从事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容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天健于 2017 年首次获聘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3 年是其连续第 8 年担
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讨论通过了《2024 年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方案》,正式启动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年度报告审计

1.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独立董事与天健召开了年度报
告审前沟通会,听取天健报告 2023 年度审计计划与方案,主要包括审计内容和目标、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