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松霖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仕宇 联系方式: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根勇 联系方式:021-3867666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60,080.80万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霖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松霖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保荐机构对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一)日常督导
序 项目 工作内容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导工作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
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务
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对松霖科技进行了
现场检查
序 项目 工作内容
号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4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须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 公开发表声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人不存在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大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的情况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承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经核查,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公司章程》、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则,董事、监事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均符合相关法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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