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7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5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
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1.431 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1.431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5%。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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