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6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函告,获悉承立新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3日,承立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占公司转增前总股本的15.63%)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13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7月1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8年2月7日,承立新先生与红塔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为1,300,000股(占转增前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期限为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公告编号:2018-006)。经公司2017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后,上述质押股数同比变动为17,940,000股。
2018年6月15日,承立新先生与红塔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3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
为29,365,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43%,占公司总股本的28.24%。
三、股东的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承立新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承立新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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