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1
证券代码:吉华集团 证券简称:603980 公告编号:2019-07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吉华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 43,710,409.26 元收购潘祝平、崔梦玉等 33 位
自然人、浙江思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海容壹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2.0611%
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公司总经理权
限范围,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华集团”)全资孙公司江苏吉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医药”)拟以人民币43,710,409.26 元收购潘祝平、崔梦玉等 33 位自然人、浙江思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海容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倍得”)62.0611%的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49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月 30 日,康倍得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6,194,762.56 元(大写为人民币陆仟陆佰壹拾玖万肆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陆分),与账面价值 8,579,798.61 元
相比,评估增值 57,614,963.95 元,增值率为 671.52%。
(二)公司近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吉华医药以自有资金43,710,409.26 元收购潘祝平、崔梦玉等 33 位自然人、浙江思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海容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倍得”)62.0611%的股权。
(三)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潘祝平女士,身份证号码 330324195404040401,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9.8634%的股权
崔梦玉女士,身份证号码 411527199201090029,住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持有康倍得 5.0967%的股权
王贤勇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324196601190016,住所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4.4749%的股权
荆轶女士,身份证号码 210302197511071821,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4.4696%的股权
高博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324199209230013,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4.4363%的股份
崔荣荣女士,身份证号码 411527199301190406,住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持有康倍得 3.7864%的股权
钱品益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205140074,住所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3.1581%的股权
钱品益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205140074,住所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3.1581%的股权
浙江思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551771653W,住所瑞安市经济开发区,持有康倍得 2.6316%的股权
金锡强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11128001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持有康倍得 2.2895%的股权
黄忠英女士,身份证号码 330325195803161629,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持有康倍得 1.7807%的股权
李笑容女士,身份证号码 330302196303141621,住所温州市鹿城区,持有
康倍得 1.3158%的股权
嘉兴海容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052830292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持有康倍得 1.3158%的股权
叶陈年先生,身份证号码 3307251975042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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