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议,独立自主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沈文龙,中国国籍,1955 年出生,大专学历。1973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于部队服役,职位副团长,1994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
嘉兴分行,职位副行长。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职位行长。2008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绍兴分行,职位纪委
书记。
本人于 2022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相关,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 年度,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沈文龙 4 4 0 1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
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
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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