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31-7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目 录
释义...... 2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9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0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五、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3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七、 发行人的业务...... 14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4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7
十二、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8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8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8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19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 19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0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0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0
二十、 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1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金诚信/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金诚信矿业管理
公司 指 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9 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不超过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诚信集团 指 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鹰潭金诚 指 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鹰潭金信 指 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景运实业 指 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关联企业
北京贞元 指 北京贞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关联企业
金诚信研究院 指 北京金诚信矿山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
资子公司
金诚信设计院 指 金诚信矿山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名:云南金诚信力
合矿山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诚信技术公司 指 北京金诚信矿业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金诚信
反井工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北京众诚城 指 北京众诚城商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云南金诚信 指 云南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湖北金诚信 指 湖北金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两岔河矿业 指 贵州两岔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丽江金诚信 指 丽江金诚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智能装备公司 指 金诚信(湖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金诺公司 指 金诺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首云矿业 指 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长沙迪迈 指 长沙迪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施玛特迈 指 长沙施玛特迈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中职安健 指 中职安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致用实业 指 致用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孙公司,注册于毛里
求斯
赞比亚金诚信 指 金诚信矿业建设赞比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注册于赞比亚
百安矿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