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 临 029 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 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4 号)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55.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64.64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90.9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大信验字[2016]第 6-0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闲置,同时降低资金成本,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使用“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根据长峰廊道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以恒合投资为投资主体,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本金及全部结余利息对宏泰物流进行增资及转增资本公积,专项用于长峰廊道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临 046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 临 014 号)。
三、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近日宏泰物流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宏泰物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仅用于增资宏泰物流建设长峰廊道项目。由于其他募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专户用途 账号 存储金额(万元)
存储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
1 有限公司彭泽 长峰廊道项目 191747862639 11,182.217878
支行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丁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一 ) 乙 方 已 在 丙 方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 专 户 ”), 账 号 为
191747862639,截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乙方长
峰廊道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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