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醋化股份资讯
2024-12-06 15:55:11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其他币种可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并计算),担保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1、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 48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2、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期间(包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35,000,000 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依据与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为:乙腈、2-丁烯醛[抑制了的]、氨溶液[10%﹤含氨≤35%]、吡啶、丙酮、亚硫酸氢铵生产;三氯吡啶醇(99%)、吡啶硫酮钠(40%)、吡啶硫酮铜(96%)、吡啶硫酮锌(48%)、吡啶硫酮锌(98%)、氰基吡啶、烟酰胺、硫酸铵、吡唑酮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可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39,413 万元,负债总额 5,34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103 万元),
净资产 34,066 万元,2023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412 万元,净利润 4,55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 44,486 万元,负债总
额 8,68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460 万元),净资产 35,804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4,820 万元,净利润 1,625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 1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本金偿还日、利息
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等。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