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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