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立信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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