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蒋毅刚)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蒋毅刚,1959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1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94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业务。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石跨境并购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出席会议,认真审核有关材料,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蒋毅刚 6 6 2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公司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合规治理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材料,促进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62.87万元,其中与上海艾珮丝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144.87万元,与陶峰华先生发生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18万元,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共3项关于担保的议案,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同时公司及时披露了担保的进展情况,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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