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与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0-2022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
行权期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入增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 长率累计值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第一个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35% 28%
行权期
第二个 2025 年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营 85% 68%
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
第三个 2026 年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营 155% 124%
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A/Am
(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若未达成上述考核指标的触发值,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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