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法兰泰克资讯
2023-04-28 18:25: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189.26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0.1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融资租赁是指客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公司
(或子公司)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客户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代为偿还相关款项或回购设备,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每笔担保业务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4、担保额度:以各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或子公司)对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