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8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大理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并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公司3名股东: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兴实业”)、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立兴”)、大理市远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山投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将于2018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9月22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本次共计转增30,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500,000股。立兴实业、新疆立兴及远山投资所持限售股合计由上市时的33,750,000股增加至43,875,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立兴实业、新疆立兴、远山投资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立兴实业、新疆立兴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审慎制定股份公司股票的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计划逐步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公司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声明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2.远山投资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有计划地进行股份公司股票的减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声明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大理药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大理药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综上,中信证券同意大理药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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