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4月2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6]896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7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11日到账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 01650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37,680,000.00
减:发行费用 30,77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06,910,000.00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置换“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流动资金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258,31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00,000.00
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4月 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号类别 存储余额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11015121093005 募集资金专户 54,079.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6130155200002636 募集资金专户 5,170.23
限公司长沙分行
合计 59,249.41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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