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59:百利科技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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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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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鹏练先生、董事王立言先生、独立董事乐瑞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鹏练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体情况如下:

王鹏练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财经学院学士,

注册会计师。曾任陕西金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重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所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

王立言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

工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设计院工程师,龙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设计院-南方分院院长,RHInternational PteLtd总经理、董事,RH能源董事、首席运营官,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廊坊瑞华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蓝水量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乐瑞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

士,执业律师,武汉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政府顾问团成员,武汉市同心律师团成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武昌区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武汉市政协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政府律师团顾问律师。

二、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积

极就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6年度审计部工作

报告》、《2017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书》。

2、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华关于公司2017年审计工作方案的议案》。

6、2017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全体委员认为瑞

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勤勉尽责,审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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