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59:百利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百利科技资讯
2018-01-08 19:17: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1-09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2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吉林成朴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朴基金”)持有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股份27,384,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2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成朴基金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 超过6,7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 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吉林成朴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和具体来源:截止本公告日,成朴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7,3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过去十二个月内成朴基金减持股份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发布《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17-052),成朴基金计划自2017年8月26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2017年8月26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总数不超过6,720,000股百利科技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成朴基



金于2017年9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4,000,000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7%;于2017年9月19日至10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共减持2,2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93%。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的《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17-103)。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发布《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成朴基金自2017年9月4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总数不超过26,880,000股百利科技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11,200,000 股。上述协议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成朴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成朴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7年5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成朴基金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6,720,0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3)拟减持期间: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4)拟减持的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百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的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



2、本次拟减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