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7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1,7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26元,募集资金总额
331,90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6,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7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6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6日到账后,全部用于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资金。因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足以实施公司本次发行拟投入的全部募投项目,依募
投项目次序安排,大千精品苗木基地改建项目未有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5,763,238.12
元,包括初始募集资金295,725,000元,账户利息38,238.12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86,797.57元,均为账户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3月6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北京西路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930601551 补充园林工程施 155,905,000.00 52,943.58
公司南京分行 000603955 工项目营运资金
北京西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 507301880 补充园林工程施
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33,853.99
南京河西支行 00040690 工项目营运资金
合计 305,905,000.00 86,797.57
注:
1、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了保荐费、审计费用、律师
费用以及信息披露及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共计10,180,000元。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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