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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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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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
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419 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22 人。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

天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2023 年度天衡所为 90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2022 年度)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8,123.04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等。天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天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执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天衡
所就 2023 年度总体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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