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燕霞(离任)
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宋燕霞,195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比利时鲁汶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任职,曾任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香港工商东亚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宋燕霞 4 4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审计委员会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实施,因此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开展考察活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管理层履职
情况、内控运行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发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积极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有序经营。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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