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6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本次发行价格 12.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 2020 年 2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68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
时间分别为 2020 年 2 月 5 日、2020 年 2 月 12 日和 2020 年 2 月 19 日,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4、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5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0 年 2 月 26 日,原定
于 2020 年 2 月 6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并推迟
刊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 年 1 月 21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周二 网下投资者(A 类投资者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
2020 年 1 月 22 日 网下投资者(A 类投资者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周三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17:00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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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