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