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6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已使用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将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江苏、湖北、广东、江西、上海等地区实施,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旗下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的一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30亿元人民币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用于支付或置换收购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方”)股权对价款。最终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各银行的贷款条件来确定具体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以提供贷款的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该并购贷款以公司持有新兴药房91.00%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高毅先生提供的连带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最终贷款银行并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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