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36:博敏电子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
博敏电子资讯
2018-05-25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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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6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 2018年 3



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17)、《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2018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180511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了调整。同时,因博敏电子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7年9月1日)后我国A股资本市场及电子元件行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



一、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公司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方案:



“6)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博敏电子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调整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调整后的方案:



“6)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博敏电子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调整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的,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即首次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该任一交易日)作为调价基准日。”



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鉴于博敏电子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7年9月1日)后我国A股资本市



场及电子元件行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略有下滑,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条件。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在可调价期间内,电子元件指数(882519.WI)(Wind四级行业指数)在2018年5月18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内的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于其在博敏电子股票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年9月1日)的收盘点数(6605.02点)跌幅超过10%;同时,博敏电子(603936.SH)股票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其在博敏电子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年9月1日)的收盘价格(28.85元/股)跌幅超过10%。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经触发价格调整条件。



根据修订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调整为“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即2018年5月18日。本次交易调价基准日前博敏电子股票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为21.01元/股,发行价格经公司董事会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22.00元/股。在本次发行的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不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情况调整如下:



持有标的资 交易价格 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产的比例 (元)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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